更新時間:2025-11-05 10:19
臺中市114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申請(第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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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文資料:114年11月5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103608號
- 申請對象:符合資格之教師為完成114學年度本市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相關申請程序如下:
- 教師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於「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上傳指定資料。
- 學校請以學校帳號於「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 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無法以前開線上方式送件者,請於申請期限前寄送相關專業實踐資料(請核章)至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
- 本梯次申請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以形式審查送出時間或郵戳為憑。
相關檔案
參考網址
https://proteacher.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