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1-28 08:58
本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計畫經費核撥、繳回及成果填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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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案執行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請依核定經費表及相關規定覈實辦理。
- 旨案經費之請撥與原始憑證處理說明如下:
- 市立學校:
- 第一學期經費:請各校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就第1學期經費之學校總額向各撥款中心學校掣據(1校1張,資訊請參見下表,請併註明學校帳戶資訊;說明欄請註明「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業輔導經費」)。
- 第二學期經費:另函通知。
- 繳回:請於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併同第2學期經費檢附收支結算表繳回各撥款中心學校,如有賸餘款請併附繳回證明(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職章)。撥款中心學校資訊請見下表。
- 原始憑證:請依本局113年12月12日中市教會字第1130109646號函規定留存學校辦理。
- 國立臺中教大實小:
- 請依核定經費表執行並先行墊支相關經費,並於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核銷完竣,檢附領據(以實支數開立)、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檢附於收支結算表後)送本市豐原區瑞穗國小教務處辦理撥付作業。
- 原始憑證依規須併同收支結算表繳回豐原區瑞穗國小。
- 補助經費均屬業務費。
- 市立學校:
- 國教署業調整114學年度精進計畫之執行期間至115年7月31日止,爰114學年度第1學期之經費如有剩餘,得賡續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使用,無須先行辦理繳回;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之經費,本局將俟國教署函知經費請撥事宜後,另行函知學校;於補助經費到校前,請先行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
- 旨案經費支用說明如下:
- 本案代課鐘點費以「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一學年以40週為補助上限,經費不足部分請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得支應勞健保等延伸相關人事經費,經費編列以代課鐘點費之2.11%為上限,請核實支應。
-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本案減授課鐘點費如因教師授課需要無法減授課時,得改發鐘點費。
- 旨案輔導計畫之補充說明如下:
- 輔導過程之紀錄以每一輔導主題填寫一張輔導紀錄表為原則。
- 請各輔導配對之輔導教師自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起以教師個人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帳號登入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填寫輔導成果,並請於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將輔導紀錄上傳完畢後送學校審查。
- 學校於彙整完畢學校之輔導紀錄後,請於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以學校帳號於前開平臺送出輔導紀錄。
- 若核定之輔導配對有變更需求,請檢附申請表及佐證資料並敘明變更原因後報局憑辦。
- 為避免影響本市精進計畫核結程序,上開經費核銷與成果繳交之情形,將列入爾後年度經費補助參考。
- 有關本計畫執行疑義與操作說明,請分洽下列單位:
- 輔導計畫執行、變更相關行政程序: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高先生(04-23584001)。
- 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操作(含學校帳號密碼諮詢):臺北市立大學(02-23113040轉8309)。
- 教師帳號密碼請逕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操作查詢。
| 臺中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計畫各分區撥款中心學校資訊(市立學校適用) | |||||
|---|---|---|---|---|---|
| 分區 | 撥款中心學校 | 金融機構 | 領據繳交期限 | 經費核定公文資訊 | |
| 戶名 | 代號 | 帳號 | |||
| 國小山區 國中2分區 | 豐原區瑞穗國小 | 臺灣銀行豐原分行 | 第1學期:114.12.15 第2學期: | 第1學期:114.11.27 中市教課字第1140111953號函 第2學期: | |
| 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0040303 | 030038094152 | |||
| 國小海區 國中1分區 幼兒園 | 外埔區安定國小 | 外埔區農會 | 第1學期:114.12.15 第2學期: | 第1學期:114.11.27 中市教課字第1140111980號函 第2學期: | |
| 臺中市外埔區安定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8830014 | 88301040094157 | |||
| 國小屯區 高中 | 大里區立新國小 | 大里區農會 | 第1學期:114.12.15 第2學期: | 第1學期:114.11.27 中市教課字第11401119801號函 第2學期: | |
| 臺中市大里區立新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9010015 | 90101040094626 | |||
| 國小中區 | 南屯區大新國小 | 臺灣銀行中都分行 | 第1學期:114.12.15 第2學期: | 第1學期:114.11.27 中市教課字第11401119802號函 第2學期: | |
|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0042787 | 278045194366 | |||
| 備註: 國中1分區:學校行政區位於東區、南區、西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之國中。 國中2分區:學校行政區位於上述7區以外之國中。 | |||||
| 臺中市114學年度教師專業輔導計畫撥款中心學校資訊(中教大實小適用) | |||
|---|---|---|---|
| 撥款中心學校全銜 | 檢附資料 | 繳交期限 | 公文資訊 |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 | 1.領據(實支數) 2.收支結算表 3.原始憑證 | 115.07.15 | 第1學期:114.11.27 中市教課字第11401119531號函 第2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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