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6-02-26 08:44
本市114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含教學輔導教師第二種換證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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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文資訊:
- 依據本局114年6月26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058661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 旨揭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如下:(點我看詳細規定)
| 認證類別 |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 教學輔導教師 |
|---|---|---|---|
| 得申請認證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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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 教師申請程序:
- 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上傳指定資料。
- 申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教師,並請學校以學校帳號於上開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請於申請期程內將紙本資料送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設於西屯區協和國小校內,交換信箱請送該校,郵寄地址: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 申請期程: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6月10日止,以上傳時間或郵戳為憑。
- 教師申請程序:
- 如認證教師因特殊事由,無法於有效期限內完成認證申請者,得申請專案展延,至多以原認證效期後一學年為限。請轉知擬申請專案展延教師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前填具「專案展延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核章後,送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辦理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