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3-05 08:35
臺中市114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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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4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檔案實施計畫及下表。
114學年度校長暨教師社群申辦說明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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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14.02.27(星期四)14:00 |
地點 | 本府陽明大樓5樓大禮堂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參與對象 |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承辦社群業務之承辦人,每校以1-2名為原則。 |
報名網址 | 報名已截止 |
報名期限 | 114.02.24(星期一) |
教育局發文資訊 | 114.02.12 中市教課字第1140009928號函 |
申辦說明會相關資料下載 | 請點我 |
114學年度臺中市校長專業成長社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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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第一級:領導實踐社群 | 第二級:區域領航社群 | 數位領導社群 |
參與對象 |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 | ||
人數限制 | 4人以上,若包含4年內(含)初任校長優先錄取 | ||
實施期程 | 114.08.01-115.06.30 | 114.08.01-115.06.30 | 114.08.01-114.12.31 |
申請表檔案下載 | 請點我 | ||
申請截止期限 | 114.03.21(星期五) | ||
申請網址 | 請點我 | ||
申辦諮詢窗口 |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 施小姐 |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 施小姐 |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賴小姐 |
教育局發文資訊 | 114.02.17 中市教課字第1140011920號 | ||
※校長或教師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 ※同一社群已獲其他專案計畫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
114學年度臺中市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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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第一類 「教師精進四級社群」 | 第二類 「英語教師四級社群」 | 第三類 「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 第四類 「教師數位二級社群」 |
參與對象 | 本市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本市公立 國民中小學教師 | 本市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本市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人數限制 | 4-18人 | 4-18人(見備註1) | 4-18人(見備註2) | 4-18人 |
實施期程 | 114.08.01- 115.06.30 | 114.08.01- 115.06.30 | 114.08.01- 115.06.30 | 114.08.01- 114.12.31 |
申請截止期限 | 114.03.21(星期五) | |||
申請表檔案下載 | 請點我 | |||
學校彙總表上傳網址 | 總表上傳 | |||
各社群計畫上傳網址 | 請點我 | 請點我 | 請點我 | 請點我 |
申辦諮詢窗口 |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 施小姐 | 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陳小姐 |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 施小姐 |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賴小姐 |
教育局發文資訊 | 114.02.17 中市教課字第1140011920號 | |||
備註: 1.第二類「英語教師四級社群」之成員,須有英語教師至少1名;社群成員可含國教署或本市聘僱之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2.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之社群召集人,須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以具有教學輔導教師、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資格或國教輔導團員者優先);社群成員1/2以上須為第2或第3年分發之初任教師。 3.社群彙總表(表1)一校一份,社群分表(表2-1~2-4)一社群一份。 ※教師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 ※同一社群已獲其他專案計畫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
114學年度臺中市校長暨教師社群申辦諮詢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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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聯絡人 | 連絡電話 | 諮詢範圍 |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 | 施小姐 | 04-23584001 | 1.校長暨教師社群申辦行政事務 2.校長社群:第一級「領導實踐社群」、第二級「區域領航社群」 3.教師社群: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第三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
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 賴小姐 | 04-26872561#115 | 1.校長社群:「數位領導社群」 2.教師社群:第四類「教師數位二級社群」 |
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 陳小姐 | 04-22935232 | 教師社群:第二類「英語教師四級社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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