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4-19 10:19
臺中市11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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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文資訊:114年4月8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030427號函
臺中市11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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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第一種換證方式:(以教學輔導事項申請) | 第二種換證方式:(以專業實踐事項申請) |
換證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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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證方式 | 以下列2種方式擇一提出申請:
| 教師未完成左列事項時,須完成回流研習後於當學年完成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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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作業 | 檢附相關資料,並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後上傳推薦表 推薦表上傳截止時間:114.09.30 | |
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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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方式 | 檢具相關資料後上傳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 |
換證回流研習 | 時間:114.09.20、114.09.27(均為星期六)每日09:00-16:00 地點: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 視聽教室 報名連結請點我 | |
注意事項 | 教學輔導教師如證書已逾有效期限,仍可參與換證;惟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時間採計以證書有效期間內之資料為準。 若於證書有效期間內未有相關教學輔導事項,僅能採用第二種換證方式(以專業實踐事項申請)辦理。 | |
諮詢電話 | 教學輔導教師資格、換證程序與回流研習: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高先生(04-23584001) 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操作:臺北市立大學(02-23113040轉8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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