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4-01 13:12
本市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請撥及成果填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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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教育局修訂憑證留存程序,請各校辦理核結時繳送新版「收支結算表」;私立學校除繳交收支結算表外,並請繳交「支出明細表」,俾利審核。
- 校長社群或教師社群執行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請依核定經費表及相關規定覈實辦理;於補助經費到校前,請先行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
- 旨案經費請領方式、支用說明及繳回方式如下:
- 經費請撥:
- 市立學校:請各校依核定經費表內之各期「學校經費」(一校一張領據)於指定日期前向分區所屬撥款中心學校掣據(抬頭為各分區學校全銜,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辦理請款事宜,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各期領據之指定繳交日期詳如下表。
- 國立臺中教大實小:請依核定經費表先行執行,並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掣據(實支數,抬頭為「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併同個社群之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送市立光正國中辦理請款;請款時請將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依各社群排列完整,以利審核作業。
- 私立學校:請各校依核定經費表先行執行,並以校內相關經費墊支,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掣據(1張,實支數,抬頭為「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請併註明學校統一編號、撥款銀行、戶名及帳號,並於說明欄位中註明「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併同各社群之收支結算表、支出明細表及原始憑證送市立光正國中辦理請款;請款時請將收支結算表、支出明細表及原始憑證依各社群排列完整,以利審核作業。
- 經費支用說明:校長或教師社群補助經費均屬業務費(經常門);請各校依各社群核定經費表執行經費,如有變更需求請見經費變更說明。
- 經費核結與繳回:
- 市立學校:請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檢送逐級核章之收支結算表(一社群一張)至原撥款中心學校,如有賸餘款請一併繳回(學校可合併繳回,請併附賸餘款繳回證明)。各撥款中心學校繳回帳戶資料詳如下表。
- 國立臺中教大實小、私立學校:經費採實支數核銷,請併同請撥程序辦理。
- 原始憑證處理:
- 市立學校:請依本局113年12月12日中市教會字第1130109646號函規定留存學校辦理。
- 國立臺中教大實小:非憑證留存學校,請於掣據請款時同時檢附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送市立光正國中辦理請款。
- 私立學校:非憑證留存學校,請於掣據請款時同時檢附收支結算表、支出明細表、原始憑證送市立光正國中辦理請款。
- 經費請撥:
- 旨案社群成果請以社群為單位填寫附件之成果表件後,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分至下列網址上傳成果資料。
- 若旨案社群成員、執行期程及經費有變更需求,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 社群成員與執行期程變更:
- 校內教師社群:請依校內程序辦理。
- 校長社群、跨校教師社群(含校內教師社群變更為跨校教師社群):請至遲於活動前2週函報本局,俾利憑辦。
- 社群經費變更:單一社群核定經費須不變;請至遲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局,俾利憑辦。報局時須檢附經費變更對照表(請逐級核章),如有變更活動規劃表需求請一併報局。經費變更函報範例
- 社群成員與執行期程變更:
- 為避免影響本市精進計畫核結程序,上開經費核銷與成果繳交之情形,將列入爾後年度經費補助參考。
臺中市113學年度校長專業成長社群撥款中心學校資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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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款中心學校 | 金融機構 | 領據繳交期限 | 經費核定公文資訊 | 聯絡人 | |
戶名 | 代號 | 帳號 | |||
市立臺中高工 | 臺灣銀行臺中分行 | 第一期:113.12.18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11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9862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302號函 | 總務處馮主任 | |
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 0040107 | 010045094762 |
臺中市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各分區撥款中心學校資訊(市立學校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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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 | 撥款中心學校 | 金融機構 | 領據繳交期限 | 經費核定公文資訊 | |
戶名 | 代號 | 帳號 | |||
山區 | 神岡區圳堵國小 | 神岡區農會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號函 | |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8890010 | 88901040951153 | |||
海區 | 清水區清水國小 | 華南商業銀行清水分行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1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1號函 | |
臺中市清水區清水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0084028 | 402360094056 | |||
屯區 (國中除外) | 烏日區僑仁國小 | 烏日區農會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2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2號函 | |
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保管款專戶 | 8760014 | 87601040094197 | |||
中區1 | 東區力行國小 | 臺灣銀行臺中分行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3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3號函 | |
臺中市東區力行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0040107 | 010038093943 | |||
中區2 | 西屯區何厝國小 | 臺灣銀行中都分行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4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2號函 | |
臺中市西屯區何厝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 0042787 | 278045194552 | |||
屯區國中 | 市立光正國中 | 大里區農會 | 第一期:113.12.16 第二期:114.04.09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5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3號函 | |
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 9010015 | 90101040094651 | |||
※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請依所在行政區向各分區辦理撥款事宜。 ※國民中學除屯區(太平區、大里區、霧峰區、烏日區)學校向市立光正國中請款外,其餘各區學校請依所在行政區向各分區辦理撥款事宜。 ※中區1:中區、南區、東區、北屯區;中區2:北區、西區、西屯區、南屯區。 |
臺中市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各分區撥款中心學校資訊(國立臺中教大實小、私立學校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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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學校 | 撥款中心學校 | 請款繳交相關資料 | 請款資料繳交期限 | 經費核定公文 |
國立臺中教大實小 | 市立光正國中 | 1.領據(1校1張,以實支數開立) 2.收支結算表(1社群1張) 3.原始憑證(以社群為單位,附於收支結算表後) | 114.07.15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6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6號函 |
私立學校 | 1.領據(1校1張,以實支數開立) 2.收支結算表(1社群1張) 3.支出明細表(1社群1張) 4.原始憑證(以社群為單位,附於支出明細表後) | 第一期:113.12.09 中市教課字第11301087987號函 第二期:114.03.31 中市教課字第11400284267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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