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訂法規 Municipal Regulations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特訂定本原則,以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並進行專業回饋。
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依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規定,辦理教科書選用及採購,特訂定本要點。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審閱實施計畫
為協助全市學校落實推動新課綱並完成課程計畫,本市召開工作圈會議,多次研修課程計畫格式,並請前導學校試寫範例,邀請學者專家就前導學校試寫之課程計畫內容進行諮詢輔導,繼而協助全市學校辦理22場分區「課程發展委會成員增能暨課程計畫轉寫工作坊」(國中分6區、國小分16區),並請前導學校進行試寫案例分享,以協助全市學校完成課程計畫撰寫事宜。
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補充規定
為協助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在遵照教學正常化規範下,彈性進行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協同教學,依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訂定本規定,並自108年4月30日起開始生效。